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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回顾!2023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外汇财产保险标的多少倍合适呢怎么算

2023-09-12 20:31:30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一同回顾!2023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来源:金融时报

新年伊始,本报评选出“2023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并邀请专家进行点评。

01

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保险业养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事 件】

2023年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其中36处提及“保险”,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保险业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2023年,保险业养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助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政策层面,2023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6家保险公司的7款专属养老保险产品成为首批上线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12月,银保监会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4家养老保险公司在10个省(市)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另外,2023年11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商业保险研究分会正式成立,旨在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点 评】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绪瑾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解决养老难题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问题。不同国家有不同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基本特点为:一是养老规模大、比率高。2023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0056万人,占总人口的14.2%;二是速度快。老年人口占比从2000年的6.96%上升至2023年的14.2%仅经历了21年;三是商业养老保险相对滞后,第三支柱在养老保险中占比不到1%;四是未富先老,基本养老保障虽逐步理顺,但差距较大。因此,解决养老保障问题是一个紧迫且综合的战略性问题。

我国政府多次提出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尤其是2023年以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得到高度重视,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内容,明确了保险业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养老保障需求,2023年,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全国推广到7款专属养老保险产品试点,这些政策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完善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进而有效地丰富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减轻了基本养老的压力,提升了人民的养老保险水平。

事实上,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调社会保障体系在人民生活安全和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023年11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商业保险研究分会的成立适逢其时,旨在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有效构架第三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理论支持,从而推动我国商业保险的稳健发展。我国已从大国保险迈入保险大国,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层次的发展,将更有效促进我国从保险大国跨入保险强国。

02

应对灾害事故发挥重建作用

保险业完善灾害事故制度建设

【事 件】

2023年,保险业在“3.21”东航MU5735航空飞行器事故、四川雅安地震、泸定6.8级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保险专业优势进一步发挥。2023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巨灾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保险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制度短板不断补齐。2023年11月,银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3个等级,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分别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筹启动响应、开展应对处置并适时终止响应,同时,明确各级灾害事故的统筹应对主体和工作措施。

【点 评】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

除了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通用的、明确的量化保险业发展水平的指标外,评价一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是保险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这种能力既体现在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业赔款在总损失中的占比,也体现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业应急参与救灾的效果和积极性,更体现在保险在重大灾害事故预防中所发挥作用的大小。

无论是对个人家庭,还是对企业而言,保险的价值从来不是保障小额的损失。以不影响家庭和企业财务稳定的保费支出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以应对较大损失对财务的意外冲击,是保险的价值之所在。而对政府而言,保险的补偿功能更是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不论是投保人把保费交给保险公司,还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损失并没有减少,不过是财富的内部转移。在宏观层面上,保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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