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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用于教育的保险

2023-09-12 01:03:0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关于2023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分 类: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6-07 17:36

名 称:关于2023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2023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信息提供日期:2023-06-07 【字体:大中小 】

——2023年5月15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代金涛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顺利完成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789亿元,比2023年增长3.9%。其中,中央级收入5932亿元,增长5%;地方级收入3857亿元,增长2.2%。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095亿元,增长0.9%;非税收入762亿元,增长8%。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总收入53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8亿元,考虑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后,总支出522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73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8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总收入32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8亿元,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总支出3136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31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262.5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入46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3.4亿元,上年结余235.9亿元,总收入2101.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51.7亿元,补助区支出780.5亿元,按规定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43.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支出345.9亿元、还本支出1.6亿元,总支出1623.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478.3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77.8亿元,加上结转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总收入83.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4.6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7.4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3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不含已实行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预算收入675.5亿元,增长1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4.9亿元,增长57.6%,主要是增加失业保险费返还、稳岗补贴及机关养老保险清算等支出。截至2023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56.2亿元。

如包含已实行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490亿元,支出1530亿元,累计结余724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2023年决算后可能有所调整,届时我们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预算执行的特点。

1.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快速响应、主动出击,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一是在全国率先启动应急资金拨付机制,2023年1月22日即紧急追加下达疫情防控应急资金,24小时保障资金渠道顺畅,紧急拨付资金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用20天建成应急院区。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防疫采购“绿色通道”,快速启动应急事项政府采购简化程序,采购周期从30天减少到1-2天,市第三人民医院春节期间运用这一政策紧急采购一批移动心肺仪和呼吸机等医疗救治设备。三是在全国率先落实患者救治政策,我市成为第一批出台“筛查、治疗全免费”具体政策的地区,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四是全面保障防控经费,全年共投入87.7亿元疫情防控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防控设备和物资、医疗机构建设等。

2.精准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促进经济企稳回升。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出台本地化、针对性的纾困政策,发挥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效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充分释放减税降费让利政策红利,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1100亿元。其中,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超800亿元,落实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除政府物业租金、返还城镇污水处理费等深圳“惠企16条”政策为企业减负300亿元。二是充分发挥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我市共收到直达资金152亿元,截至2023年底基本支出完毕,惠及企业4.3万家、人员310万人。三是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围升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入池贷款大幅增加到5500亿元,惠及14.7万户市场主体。成立市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提高政府风险分担比例,全国首创“线上融资额度保险再担保”业务,每年可惠及小微企业约7万户次,实际撬动银行贷款超200亿元。

3.着力化解减收增支矛盾,加大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面对财政收入下降而疫情防控、稳增长等支出大幅增加的新形势,全方位拓宽资金来源。一是盘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组织非税收入,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9月份我市财政收入累计增速在一线城市中率先转正,为迎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交出一份靓丽的成绩单。二是千方百计争取更大规模发债额度,2023年共获得债券类资金632亿元,较上年翻番,重点投向水污染治理、卫生健康、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有力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4.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民生支出、促创新发展。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各项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紧要处。一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编制2023年预算时,核减支出190.2亿元,除刚性支出外的基数项目一律按10%幅度进行压减,“三公”经费压减5%,会议费压减20%。预算执行阶段,加强资金统筹使用,通过五次预算调整、五次统筹压减,统筹331.8亿元重点投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283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接近七成。其中教育支出达851亿元、增长18.8%,占财政支出比重超过20%,在一线城市中排名第一,生均拨款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全市卫生健康支出441亿元、增长31.3%,持续推进健康深圳建设,公立医院平均财政投入占其总收入比重达32%,位居全国首位;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58.6亿元,惠及企业53万户次。计提资金41.7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全市安排科技研发资金134亿元,其中37%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出台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提升深圳招才引才竞争力。四是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投入近300亿元推动治水由“治污”向“提质”迈进,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投入财政帮扶资金45.4亿元,助力9省54县近40万名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市政府综合债务率远低于债务警戒线水平。

(三)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调整决议情况。

2023年1月21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市本级预算,作出了营造良好财政政策环境、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提高改善民生服务水平、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决议。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牵头贯彻落实。一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深圳惠企利民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超1100亿元。二是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支出需求。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283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近七成,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8.8%、卫生健康支出增长31.3%。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市区两级初步建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8及2023年度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连续两年获财政部通报表扬。五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适应现代化超大型城市管理要求的财政治理能力,2023年深圳财政再次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显著”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六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23年,市财政部门共受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9件,占全市总量的10%。市财政部门以办理建议为契机,不断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四)2023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7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3.9亿元。

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81.2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市本级230.4亿元、区级650.8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68.9亿元,其中市本级37亿元、区级31.9亿元;政府专项债务余额812.3亿元,其中市本级193.4亿元,区级618.9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2023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8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亿元,专项债券460亿元。

2023年,全市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亿元,专项债券10.1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含手续费)18.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6.2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经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底我市法定债务率约13.68%(以财政部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债务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二、“十三五”期间深圳财政改革发展情况

2023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三五”时期,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深圳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持续提升。一是收入规模大,在中央“营改增”以及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十三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达1.76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88%,规模在全国36个省级财政中居第9位。二是税收结构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超80%,先进制造业占第二产业税收比重超五成,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税收比重超八成。三是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商事主体达359万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1.86万家,每平方公里纳税登记户数超1700家、产出财税收入4.9亿元,税源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

(二)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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