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信托>正文

资金信托的概念

2023-07-15 06:47:05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资金信托的概念

是否+2 论坛币k人 参与回答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立即领取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资金信托的概念_资金信托业务的类型及特点

               _资金信托业务与银行存款、企业债券的区别

资金信托的概念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资金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也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

资金信托业务的类型及特点

    1、资金信托的类型

    信托机构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单独管理信托资金,即称为单独管理资金信托;为了使受托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也可以采取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做法,通常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一)单独管理资金信托

    又可分为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和指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其中,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资金的运用方法及标的,包括投资标的类别、名称、数量、时期、交易价格等,信托机构并无裁量权。其资金运用的范围包括:⑴存放金融机构的存款或信托资金;⑵投资国债或企业债券;⑶投资短期票券;⑷国内上市股票;⑸国内证券投资信托基金;⑹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定的业务。而指定单独管理运用资金信托业务是指结合信托机构自身信托投资及土地开发业务专长,引导信托资金投资于ZF编列预算执行的开发项目。

    (二)集合资金信托

    按照接受委托的方式,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第二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的方式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基础建设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状况,在适当时期向社会(委托人)公开发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权证募集信托资金,并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按经批准的信托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金信托。

    贷款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或其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风险投资信托,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

    2、资金信托的特点

    集合信托计划的运用范围除存放(拆放)于其他金融机构外,只用于投资具有规范二级市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的,为有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因此,集合资金信托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微观方面,能够发挥信托机构规模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资金的优势,聚集闲散资金投资于证券、产业项目等领域,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缓解资金需求者的燃眉之急。宏观方面,为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可以通过集合资金信托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运用资金的多种形式和广阔平台,增强金融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渗透力。

目前,由于条件不具备,我国的信托机构没有开展第一种业务,《暂行办法》所规范的是第二种资金信托业务。由于这类业务的委托人要有资金实力,能自担风险,信息公开披露的要求不高,因而对委托人的准入门槛要高。如英国规定,拥有10万英镑的年收入或拥有25万英镑净资产的个人有资格参加此类业务。美国规定,拥有500万美元资产的个人或机构有资格参加,且人数不超过100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避免把风险识别能力和损失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引入此类业务。

参加集合资金计划一般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特别是向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项目大、风险大、收益相对比较高的特点。按照管理第二种资金信托业务的要求,《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信托机构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这样规定,提高了加入集合资金计划者的门槛,也对信托机构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条件。同时,为了不排斥有风险意识的小投资人加入集合资金计划,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每份合同最低金额定为人民币5万元。

资金信托业务与银行存款、企业债券的区别

       资金信托、银行存款、企业债券是三种不同的金融产品。资金信托与传统的银行存贷款业务有很大的区别。银行业务的特点是:客户在银行存款,银行给客户固定的存款利息,银行发放贷款所取得的收入归银行所有,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只要不破产,银行对存款要保本保息,按期支付。资金信托业务的特点是: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资金委托信托机构管理,由信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如果项目成功,收益归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所有;项目失败,其损失(包括本金也受到的损失)由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承担,信托机构收取的是手续费和佣金。信托机构不能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也不能保证最低收益。如没有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机构负责赔偿。

资金信托与银行存款的另一区别是:银行存款是银行的负债,银行贷款是银行的资产。银行破产时,银行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信托机构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不属于信托机构的负债,因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机构的资产。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和连续性。信托机构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清算财产。也就是说,信托公司终止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不终止,而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以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

企业债券是企业为满足其经营过程中的长期资金需要,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机构或个人筹集资金,是企业的长期负债,期限一般在一年期以上,债券票面一般有固定的利息,债券到期后由发债企业还本付息。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不能偿还债券本息,其风险由债券购买人承担。企业债券是一种直接融资行为,是否购买某个企业的债券,主要是看该企业的信誉、经营状况以及为该债券提供担保的企业的经营状况。

资金信托与企业债券的相同之处是委托人与债券购买人自担风险;不同之处是债券有固定回报,资金信托收益率不确定。由于资金信托的风险自担,因此投资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如不加以识别就盲目地投资,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为了加强对资金信托业务的监管,防止信托机构把资金信托业务办成银行存款业务或企业债券业务,《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信托机构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不得举借外债;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如果信托机构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违反上述规定,按非法集资处理。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分享0收藏1回帖关键词:资金信托业务的类型及特点资金信托的概念资金信托信托业务银行存款资金信托的概念资金信托业务的类型及特点资金信托业务与银行存款、企业债券的区别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