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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2023年回顾与未来展望

2023-07-15 05:16:22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信托业2023年回顾与未来展望

原标题:信托业2023年回顾与未来展望 来源:百瑞信托

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2023年是宏观经济和国际发展形势不断发生变化、充满挑战的一年,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届满到期,信托业务环境发生着深刻化,信托公司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和机遇。这一年,我们看到,无论是信托公司高层的变更,还是股东结构的调整、重组,以及高额罚单的不断出现,都在见证信托行业不断面临的动荡和洗牌。我们也看到,信托公司治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都在不断提升,行业发展的基础在进一步夯实。虽然很多信托公司仍在寻找转型方向,但是信托行业的转型路径正在逐渐明朗。

一、信托行业2023年回顾:监管高压,转型加速

(一)信托监管政策不断细化,加快引导信托公司转型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出台后,资管行业监管逐渐趋于统一,2023年底资管新规过渡期届满后,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增强。信托行业作为资管行业下的一个分支,对应的监管规则也在不断细化。

2023年6月,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就《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展现出了监管层面对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的决心。7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整顿规范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严禁信托公司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10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在一年之内完成对异地管理总部的整顿,要点包括中后台部门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所有异地部门的员工总数应占信托公司员工总数的35%以内等。

2023年,信托的监管政策从过去的针对业务监管,扩展到对公司管理监管,从股权管理办法到公司治理,再到团队设置。监管政策的不断细化,本质还是助推信托行业转型,从“规模扩张” 向“高质量发展”升级。

(二)信托风险稳步化解,信托公司持续扩股增资

据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数据,截至12月21日,2023年共计披露违约风险项目272款,涉及金额1398.19亿元。部分信托公司前期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快过猛的增长,导致2023年房地产类信托的违约集中爆发。在经济增长下行和监管收紧的驱动之下,存量资产的风险加速暴露,但风险项目的处置仍是一大难点。为了帮助信托公司化解风险资产,监管部门也出台了新的政策。2023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通知称,为推进信托业风险资产化解,促进信托行业转型发展,同意信托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

从各家信托公司的情况来看,信托资产2023年的增速呈现分化的局面。2023年,有42家信托公司信托资产为负增长,占比为67.74%。增速在信托业务“瘦身健体”:规模回归五年前,结构不断优化

自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信托业在严监管引导下,资产规模持续压降,2023年3季度,在继2季度首次出现规模回升后继续小幅回落,规模变化趋向平稳,维持在20万亿元。从2016年信托业资产规模首次超20万亿元坐上资管界第二把交椅,到2023年,信托业规模跌回到20万亿元,在这一数据关口的轮回中,信托业的业务结构与行业趋势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业务内核正在发生巨变,信托公司正在重新找回自己的初心和本源。

从信托规模的数据表面上看,行业在走下坡路,但从信托的业务类别来看,其整体结构正在逐步优化。融资类信托和通道业务被迅速压缩,房地产信托规模得到有力管控。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3年3季度以来快速回落。截至2023年3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占比为18.88%。投资类信托规模占比已接近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升至39.29%。事务管理类、投资类和融资类的信托规模及占比变化表明,信托行业正在符合监管导向下,着力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增强。

(四)信托公司积极谋划转型,大力发展各自的特色业务

1、证券市场"首次"跃居第二大投向领域,TOF/FOF逐渐步入主流

2023年,信托行业继续开展“两压一降”,在这一趋势下,证券投资信托仍是信托公司积极挖掘的新增长点。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数据,在2023年1季度末,证券市场首次跃居资金信托第二大投向领域。与证券直投模式相比,TOF/FOF较易上手,更适合转型期的信托公司,TOF/FOF开始从此前的“边缘角色”逐渐步入主流。一些走在前沿的信托公司不断丰富TOF/FOF的产品线,已初步形成自身的风格和体系。

2、碳信托成为信托公司展业“新蓝海”

2023年8月,全国碳市场开市,相关的金融创新实践也在不断增加。多家信托公司设立了新的碳信托产品,开始踏上碳之路。与“碳中和”主题相关的信托计划呈现加速落地迹象。4月中航信托成为“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碳中和”第一批试点企业;交银国际信托成功发行首单新能源补贴绿色公募“碳中和”ABN;中海信托成功发行全国首单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华宝信托ESG系列-碳中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发行成立,是首批直接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的投资型信托。

3、服务信托业务类型不断被延伸,开始遍地开花

2018年末中国信托业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首次提出服务信托的概念。自此之后,服务信托的涉及的业务类型不断被延伸。比如在涉众性社会资金管理中引入信托机制。2023年,中航信托、万向信托在物业领域的创新为信托公司参与涉众性社会资金管理开创了新的领域。此外,平安信托、建信信托、国民信托等近年来开始加快布局和拓展破产服务信托。根据公开信息,建信信托在业内首创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后,累计中标总金额近3000亿元,平安信托的破产重组服务信托规模也达320亿元(不包含方正项目)。

4、信托公司积极布局基础设施REITs

2023年,首批9单REITs试点项目分别在上海、深圳两地的交易所上市交易,信托公司参与REITs投资的份额普遍不高,建信、华润投资所占份额均未超过5%,信托类资金的整体参与量不足4亿元。但是2023 年 11 月,第二批公募 REITs 正式获批后,两只产品网下认购倍数分别达到44倍和56倍,受追捧程度明显高于首批。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需求的不断释放,相信公募REITs市场空间和热度会不断提升。

二、《信托法》颁布20周年:信托行业再定位

2001年《信托法》颁布之前,中国信托业一直实行银行化的混业经营体制,主要经营市场化的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相当于影子银行和各地政府的第二财政,受到过5次整顿清理。《信托法》出台后,在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信托关系,为营业信托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使信托公司规范发展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一)《信托法》极大促进了信托行业发展

以《信托法》为最高的法律资源和基本的逻辑框架,监管部门还制定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一系列监管规则,日渐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信托业务和信托监管的法规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评判标准。在《信托法》及一系列监管规则的保驾护航下,信托业取得迅猛发展。2010年首次实现以信托为主业,信托业务收入166.86亿元,占比达58.76%,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报酬收入首次超过固有业务收入。其后,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不断增加,主营信托业务的盈利模式得到不断强化,信托公司作为专业受托理财机构的市场地位得以确立。2017年,信托业以26.25万亿元的资产管理规模,跃升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各信托公司充分、有效发挥信托财产独立性、破产隔离的功能,充分利用信托产品资产端、投资端多元,以及丰富灵活的特性,紧贴市场积极开发出丰富多彩、适销对路的信托产品,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二)信托业务发展与《信托法》有一定偏离

从2001《信托法》颁布,到2023年九民纪要将《信托法》确定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基本法,经历了漫长的18年,由于法律规定处于模糊地带,整个资管行业走了许多弯路,信托行业的发展与《信托法》也出现了一定偏离。一是由于资金募集能力和项目获取渠道狭窄,很多信托业务沦落为“两头在外”的“通道”角色,未能有效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二是营业信托的主动管理能力不足,很多信托产品的投资能力严重依赖于第三方投资顾问,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民事信托、公益信托未获得足够发展,《信托法》明确了信托法在民事领域、商事领域、公益领域的广泛应用。然而,过去二十多年商事信托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成长,但是民事信托和公益信托却并没有获得充分发展。

(三)信托再定位,转型方向逐渐明朗

二十年的发展中,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经历过两次质的变化,一是2001年《信托法》颁布后,其主业由中间业务转变为固有业务;二是2010年,其主业由固有业务转变为信托业务。2010年以来,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增长迅猛,从2010年末的3.04万亿元发展至2023年9月末的20.44万亿元,但是信托公司发生的都是量变,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2023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新规”),旨在推动资金信托业务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直接融资。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届满和资金信托新规的后续落地,这将引导信托公司实现真正转型发展,大概率会带来信托行业发展的第三次质的变化。

三、信托行业未来发展展望

(一) 严监管态势将持续,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

监管环境的趋严是在经济下行,行业前期积累风险过重条件下的必然结果。目前资管新规下监管框架已基本成型,但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补监管制度短板的同时,监管层仍持续推动完善信托法律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设,为行业回归信托本源创造条件。融资类业务的规模压降是一项长期工作安排,预计2023年大概率将会持续;通道业务的清理工作接近尾声,但规范通道业务展业是长期工作,信托公司可以在资管新规的框架下,有序合规的开展相关业务。风险防控仍是监管的主要任务。预计将通过推动信托公司和AMC等机构的合作大力推进风险项目的市场化处置模式。

(二)“非标”转“标”势在必行,证券投资业务渐成主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重质量、防风险”的新阶段,过去粗放式、债务依赖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无疑将面临终结,负债驱动下的金融繁荣也面临终结。我国杠杆问题日益严峻,非金融企业杠杆率1996年低于100%,2023年达到250%,2023年底由于疫情等综合原因叠加达到270%,2023年三季度末略有下降,仍达到264.8%。对比美国大萧条、日本经济泡沫破灭的历史教训,为了避免我国发生类似经济危机,去杠杆是必然选择,而发展直接融资的标品类业务是去杠杆的最有效方式。此外,“强监管、严处罚”的监管主基调仍在持续。宏观环境的去杠杆叠加监管的高压态势,信托公司业务“非标”转“标”是必然选择,其中证券投资业务成为越来越多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选择,并逐渐成为行业主流业务。

(三)双碳目标引领下,绿色信托发展未来空间巨大

刘鹤副总理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相统一。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我国2035年要实现碳排放达峰,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引领下,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已不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必须向绿色低碳转型。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上看,发展绿色信托是大局所向。从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发展绿色信托是大势所趋。从信托业务转型升级的角度来分析,发展绿色信托是信托行业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践行“脱虚向实”的重要途径之一。

(四)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双轮驱动,推动信托公司转型

大资管业务发展的起点是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财富管理业务作为资产管理的上游业务,是资管机构的必争之地,信托公司利用自身制度优势参与财富管理业务水到渠成。在非标资产日渐式微的背景下,承担募集资金,消化资产职能的传统信托财富管理业务的优势正在被削弱。当没有了刚兑的非标来吸引客户,资产配置能力和服务能力日益重要,资产管理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齐头并进,双轮驱动的模式成为多数信托公司的选择。财富管理业务将不仅是信托公司资金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是信托业务主要转型方向之一。

(五)回归本源,积极拓展信托行业的专属业务领域

信托的本源业务有很多,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外在表现形式。信托公司选择转型方向时,关键是要针对现实的信托需求,供给信托服务。在资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将积极拓展信托行业的专属业务领域,与其他资管机构进行差异化竞争,一是属于非资产管理信托的服务信托,为委托人提供除资产管理服务以外的其他受托服务;二是以信托财产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财产权信托,也就是资产证券化;三是非自益信托和非私益信托,例如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慈善信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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