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经研究从5家银行罚单探究未来外汇业务趋势 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结果报告
第一、银行业务员不熟悉外管文件要求。以上这些案例主要违反了以下外管文件,包括:《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第二、其中银行业务员未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职责。对于企业提供的虚假资料,银行业务员未能及时进行真实性、一致性、有效性等全方面的审核,导致在单证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还是为企业办理了业务。
第三、银行业务办理的流程不规范。银行业务员未能按流程为客户办理外汇业务,如其中一家银行违规为客户利用303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办理分拆售付汇提供服务都,其明显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给银行带来了相应处罚。
2、《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
除了上述监管处罚外,为更好的落实“宏观审慎+微观合规”两位一体的管理思路,切实做到重要主体大局意识的导向性趋同,微观合规展业经营的结果量化,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维护金融体系稳定。2023年5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细致解读发现,修改后,银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汇总得分×(100-本评估期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由此来看,最大改变在于银行难以单纯通过独善其身来获得高评级,尤其在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加剧的情形下,能否准确、有效把握外汇业务审慎经营方向将成为关键因素。
经总结,考核指标重要变化主要包括以下14点:
(1)部分考核指标(如证券投资外汇业务合规性、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等)描述改变了原理具体详细标准的表述,采用了相关业务的全流程原则性的管理要求,考核指标描述简化,但实质管理和考核内容没有减少;并根据近年来制度的更新对文件依据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替换(但有些仍未全部替换)。
(2)业务合规-经常项目中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指标详细标准中删除了“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应单证”的内容,进一步适应当前经常项目电子单证审核的应用和推广,注重原则性监管减少程序化、操作性的要求;货物贸易中删除“4.外币现钞结汇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审核单证”;服务贸易中将考核指标名称由“经常转移、收益”改为“初次收入、二次收入”,与国际收支名称保持一致。
(3)业务合规-经常项目-银行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性中,扣分标准对“是否按规定接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和“是否存在于违规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平台、支付机构等合作”从3分减成2分,但因本项上限就2.5分,该调整更具合理性并且没有按上限扣分,稍有缓和。
(4)业务合规-结售汇等业务合规性中删除了“是否按规定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有关业务”,且在银行办理外汇账户业务的合规性中也并未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作为文件依据,修订后关于NRA账户的合规性管理直观上考核指标没有涵盖。
(5)业务合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合规性中,直接投资登记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扣分标准下调,从原来的每笔1分,“操作错误每笔扣0.1分,未按登记要求办理每笔扣0.5分”,随着招商引资和走出去的成功进一步显现,银行处理直投项下登记事项也日渐增多,此标准的下调无疑更加的人性化;且扣分标准新增兜底条款,“其他直投未按规定办理事项,每笔扣0.1分”。
(6)业务合规-资本项目-跨国公司外汇业务合规性中,虽然今年出台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23﹞7号)已经涵盖了人民币的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但本考核名称仍只点名了外汇业务合规;对评分办法的扣分标准也进行了调减,由原来的每笔0.5分改为每笔0.1分,至此跨境资金池的政策红利由备案、额度、展业审核进一步扩大到了考核。
(7)数据质量-资本项目中删除原评估指标“跨国公司人民币专用账户”,新增评估指标“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相应评分办法和文件依据均依指标进行规定,随着跨境资金池本外币进行统一,不再单独规范跨国公司人民币专用账户的数据,而结汇待支付账户使用日益增多,具有单独考核的必要性。
(8)一般性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内控管理及其他-外汇业务自律情况中删除详细标准“(四)2.是否制定实施同业监督的相关制度”。
(9)一般性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内控管理及其他-本机构内部支持“外汇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情况中详细标准增加“(三)4.协调本机构内有关部门配合外汇局做好外汇形势、政策解读和市场预期指导工作”,从国家监管导向到市场主体行为其中离不开金融平台的解读和传导,此项标准也对银行的执行进行了考核层面的引导。
(10)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资本项目对合格机构投资者境内托管业务的考核进行了整合,并将分数综合从下调0.4分至1.1分,且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变化新增新业务(CIBM、基金互认)考核指标。
(11)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资本项目-银行代客境外理财(QDII)业务考核分数从0.5分调减至0.3分,但评分办法相对变严,原标准超投资额度时按超额率×0.1进行扣分,现按超额率原值扣分。
(12)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科技管理-银行接口开发合规性及数据质量中对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考核扣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删掉原仅最高逾期/错误率扣分的标准,改为按实际情况进行扣分,扣分可能涵盖的范围变大。
(13)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内控管理-配合外汇局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及内部绩效考核与外汇合规管理挂钩情况,两项指标分值从1分上调为2分。
(14)外汇业务审慎经营评估部分,将原考核指标中两项风险性指标调整为非常规性指标,分别为结售汇及头寸变动率、跨境收付款差额占总额年度比率;同时保留原风险性考核指标中内保外贷履约率,但考核分数从3分下调为2分;新增离岸转手买卖收支偏离度(2分)、银行90天以上进口贸易融资比重(1分)。
未来业务建议:三大方面合规深入开展外汇业务
由此针对上述监管升级以及评估考核的调整,建议银行下一阶段可在适应管理形势、外汇业务内部管理加强及合规方面深入展开工作。
1、现阶段,建议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应深入理解并掌握更新的政策细则,同时结合审慎经营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银行系统,能够对常规和非常规平衡性指标进行实时监控,掌握本行业务规模和偏离度数据,当启动审慎经营评估非常规平衡性指标时,能够快速根据银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2、正确理解外汇监管指导方向,有大局意识,执行时不必发挥“预判性”,而应强调对宏观导向的传导性和执行力;在经营方向上,对“顺周期”的产品和业务应进行抑制性管理。
3、微观合规方面,通过发挥真实性审核等合规管理展业要求,落实审慎经营导向;对审慎经营评估指标所涉业务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套利和绕道转移资产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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