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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案例 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总则有哪些内容

2023-08-23 20:07:33 互联网 未知 外汇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案例

(2)业务登记凭证;

(3)资本项目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

(4)原境外放款购汇凭证(如有,目前资金池业务暂无);

(5)入账时,还款资金不超过本息金额,还款时间未超过借款期限。

第二,严把业务审核要点

1.C银行审核了A公司、B公司所提供业务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材料之间的一致性,境外放款资金的汇出及后续还本付息资金均应通过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进行(对于外币资金池业务,境外放款汇出业务从国内主账户划至国际主账户、境外放款汇回业务需从国际主账户划至国内主账户)。

2.根据规定,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A企业当时所有者权益的30%超过7000万美元)。C银行在办理境外放款时,确认本次汇款资金金额未超过尚可汇出金额;

3.汇出资金时间在A公司登记的境外放款到期日之前;

4.C银行对A公司汇出资金来源及应用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到汇出资金规模与企业目前经营规模、现状相符合,境外企业资金使用符合其经营范围;

5.C银行在办理境外放款资金汇出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时,填报业务登记凭证中的业务编号;

6.C银行在办理境外放款资金汇回时,根据A公司提供的业务登记凭证,在资本项目系统中查询境外放款余额及已归还余额,确认实际未汇回本金及对应归还利息之和大于或等于本次境外汇回金额。同时,在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时区分境外放款本金及利息,适用不同的交易编码,收到本息申报时均填写业务登记凭证中的业务编号。例启

案例2

WJ公司具有建筑施工特级资质,是某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30强企业。

2016年9月28日企业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了WJ MALAYSIA SDN BHD(简称N公司)。2017年3月N公司与维多利亚国际医疗中心有限公司(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在马来西亚筹建私人医院。为获取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基本资金,预向母公司WJ借款21000万元人民币,计划分七次借款,借款利率为月利息0.5%,按月计息,利随本清。WJ公司拟放款资金来源于自身流动资金,用途作为境外借款人承接工程的启动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为随着境外工程的施工,逐步回笼的工程款。

2017年7月19日WJ公司向Z银行申请第一笔境外放款业务,金额3200万元。

Z银行按照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要求,对WJ公司该笔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

1.在审核客户准入方面

根据境外放款相关政策规定,境内放款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非金融企业、企业成立必须已超1年以上、与境外借款人之间应具有股权关联关系。WJ公司于1996年3月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境外借款人为境内放款人投资的子公司,符合管理要求。

2.在事前客户背景调查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Z银行对申请境外放款的企业进行了客户背景信息调查,结果显示,WJ公司不属于非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方面的控制性客户。

3.在事中业务审核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Z银行对申请境外放款的企业首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查询客户是否存在管控信息;其次,根据企业提交的业务登记凭证,在资本项目系统中查询企业办理境外放款的额度登记情况、企业尚可汇出金额、境外放款余额与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等;审核企业的放款账户是否为境外放款规定的专用放款账户。同时审核企业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具体包括:

(1)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结算业务申请书;

(2)企业关于境外放款董事会决议;

(3)企业申请境外放款的原始业务合同;

(4)境内放款企业与境外借款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

(5)境内企业账户资金的相关证明。

遵循展业原则,审核企业提交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材料之间的一致性,在获取上级行核准后进行放款。

4.在事后持续监控方面

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后,Z银行持续关注境内放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借款协议关注后期还款情况。

案例3

A集团是一家主营工程机械开发、制造、销售的集团公司,B公司为A集团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管理主体和主办企业,已就相关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业务备案,并在D银行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根据境内、外成员单位业务需求通过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B公司计划用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境外成员公司C进行放款,主要用于境外成员公司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5月9日,B公司与境外成员企业C签订放款协议,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同时协议中明确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还本付息方式等内容。

5月9日,B公司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境外放款登记,获得外汇局核定境外放款额度。

5月10日,B公司持境外放款业务登记凭证及基础交易资料向其开户银行D银行申请境外放款,D银行登录资本项目系统查询并对全部单证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核,确定该笔交易符合境外放款要求。

5月10日,主办企业B将外币资金池资金通过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入其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用于境外放款,D银行随即将资金汇出境外。

D银行按照展业总则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要求,对该笔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

1.在审核客户准入方面

根据展业规范要求,银行开展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业务时,应进行客户识别,并登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查询客户相关信息。B公司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池主办企业,外汇局已将其对外放款额度登记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且该企业不存在管控信息,所以符合境外放款业务客户准入标准,D银行可以为其办理境外汇款业务。

2.在事前客户背景调查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D银行对申请境外放款的企业进行了客户背景信息调查。调查结果显示,A集团及其主办企业B公司在管理机构和银行无违规记录、不良记录、故意规避监管行为记录、异常监测指标等;客户经营状况良好,资金池内成员企业经营稳定,外部评级、信用记录、财务指标、资金来源和用途、交易意图及逻辑、涉外经营行为和外汇收支等行为正常,资金规模与经营规模匹配、交易对手匹配,历史无异常资金流动,客户不属于非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方面控制性客户。根据调查结果,D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该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

3.在事中业务审核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D银行对本笔境外放款项下单据进行了审核,具体包括:

(1)申请书;

(2)业务登记凭证;

(3)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

(4)正本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英文版)。

遵循逻辑合理性和商业合理性原则,D银行根据B企业提供的业务登记凭证,在资本项目系统中查询办理境外放款额度登记、企业尚可汇出金额、境外放款余额等情况,打印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核对登记信息与企业提供的放款相关单据及要素,确定了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随即通知主办企业将对外放款融出资金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转入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并将款项汇出境外。D银行在资金划转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4.在事后持续监控方面

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后,D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持续关注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实施动态监控。

(1)定期监控客户基础交易,监测外汇资金去向是否与业务申请时一致。

(2)加强与境外借款人开户行及关联行的联系沟通,请其协助持续关注境外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及借款资金在规定用途内的使用情况。

(3)定期、不定期回访客户,通过调阅A集团上市公司公告,关注申请人、债务人各项核心指标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要求,同时确保B公司能够按时收回境外放款。

第二,严把业务审核要点

1.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材料之间的一致性

(1)经核对境外放款项下相关单据,真实合法有效。

(2)经审核各单据日期、金额、放款期限、放款用途、放款利率等相关信息规范完整,各关键信息之间未发现矛盾情况。

(3)登陆资本项目系统,查询B企业不存在管控信息。

(4)根据企业提供的业务登记凭证,在资本项目系统查询尚可汇出金额大于等于企业实际申请的放款金额。

2.合理性审核

(1)经调查,该笔境外放款资金使用的是外币资金池内归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理,资金汇出规模与企业经营规模相符,境外企业资金使用符合其经营范围。

(2)B企业申请汇出资金时间在其登记的境外放款到期日之前。

(3)境外放款资金通过B企业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

(4)境外收款人为放款协议中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实际相符。

同时,D银行在办理境外放款资金汇出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时,准确填报B公司业务登记凭证中的业务编号,及时扣减该企业境外放款额度,同时留存一套正本单据。

案例4

A公司是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在境外收购B公司从事开发、生产和销售牙科设备。为了扩大销售队伍,拓展全球市场,A公司准备向B公司发放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5月16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等权利义务。

6月1日,A公司在外管局完成境外放款登记,取得业务登记凭证;并于6月8日在C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

6月11日,A公司通过C银行向B公司支付第一笔借款。后续A公司按照计划支付剩余借款,并在规定还款时间内接受子公司归还本金与利息。

C银行按照展业总则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要求,对A公司该笔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

1.在审核客户准入方面

根据外汇管理的规定,已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额度登记、且不存在资本项目管控信息的客户可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案例中的A公司无资本项目管控信息,且境外放款登记信息真实有效,C银行可为其办理对外放款业务。

2.在事前客户背景调查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C银行对A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A公司与B公司的股权关系明确,境外投资证书与项目备案通知书齐备;客户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指标、资金来源和用途、涉外经营行为和外汇收支行为等均正常无可疑。根据调查结果,C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该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

3.在事中业务审核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C银行对业务资料进行了审核,具体包括:

(1)业务登记凭证;

(2)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

(3)借款合同。

遵循“逻辑合理性”和“商业合理性”原则,C银行通过对上述资料的审核确定了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随即为A公司办理了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境外放款资金的汇出。

4.在事后持续监控方面

为A公司办理境外放款资金汇出后,C银行在B公司归还借款本息之前,根据实际需要,持续关注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实施动态监控。

(1)定期或不定期监控客户基础交易和外汇交易,确认资金去向和用途是否与业务一致;

(2)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客户,关注借款双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C银行通过持续动态监控A公司的后续行为与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要求,同时确保B公司能够按借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归还借款。A公司境外放款还本付息完毕,C银行将提醒企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额度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严把业务审核要点

1.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

(1)经核对资本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审核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的登记信息是否与企业提供的放款协议等材料相关要素一致,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名称、债务人国别、境外放款金额等关键信息,各关键信息之间未发现矛盾情况。

2.合理性审核

(1)了解汇出资金规模是否与企业经营规模相符,境外企业B公司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2)C银行在资本项目系统中查询境外放款余额和已归还余额,确保汇出资金金额不超过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中尚可汇出金额,境外放款汇回资金不超过境外放款余额与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之和。

案例5

A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设备关键零部件(控制系统、机车车辆配件)及旅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照明系统、地铁屏蔽门、装饰材料、塑料制品)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服务。B公司为A公司在境外的全资控股子公司,B公司为A公司在欧洲直接生产产品,并提供维修和售后服务。为了能更好的对集团资金进行管控,同时为满足B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A公司向B公司放款,放款金额480万欧元,期限三年,利率3%。

3月8日,A公司向N银行申请开立了境外放款专用账户,N银行在审核资料无误后,为其开立了境外放款专用账户。

3月9日,A公司向N银行申请将放款资金汇出,N银行在审核各项资料无误后,为A公司购汇后通过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将放款资金汇至B公司。

N银行按照展业总则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要求,对A公司该笔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

1.在审核客户准入方面

N银行按照《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及《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之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标准对A公司进行客户识别,同时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确认客户不存在管控信息,且已在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2.在事前客户背景调查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N银行对A公司进行了客户背景调查。调查结果显示,A公司在管理机构和银行无违规记录、不良记录、故意规避监管行为的记录、异常监测指标,且不属于反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方面的控制性客户;客户经营状况良好,该客户2017年进出口总量为8500.9881万美元,其中进口1273.0234万美元,出口7227.9647万美元;境外B公司在被A公司收购前已与亚洲客户签订合同,A公司将B公司作为法国和欧洲各个货物集散和售后服务中心,且在法国公司建立研发中心,B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来偿还该笔贷款;公司外部评级、信用记录、财务指标、资金来源和用途、交易意图及逻辑、涉外经营行为和外汇收支行为等均正常无可疑。根据调查结果,N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该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

3.在事中业务审核方面

根据展业规范要求,N银行对本笔境外放款外汇业务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具体包括:

(1)申请书;

(2)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的基本审核材料;

(3)业务登记凭证;

(4)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

(5)放款协议;

(6)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7)资金来源证明;

(8)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项目备案通知书。

N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确定该笔境外放款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及其资金来源的合理性,且A公司境外放款余额合计不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故N银行为A公司开立了境外放款专户,办理了放款资金汇出业务。

4.在事后持续监控方面

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后,N银行对该笔业务进行持续监控,持续关注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实施动态监控:

(1)定期或不定期监控客户资金实际去向和用途是否与业务申请时一致,提供用途证明材料。

(2)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客户,关注客户的财务状况,持续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并通过有效渠道进行调查取证。

(3)关注境外B公司经营状况,对其偿还能力进行定期评估。

N银行通过持续动态监控客户的后续行为及资金,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要求,同时确保B公司有能力并按时归还该笔贷款。

第二,严把业务审核要点

1.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

(1)尽职调查该笔境外放款业务背景是否真实;

(2)审核各项业务资料的一致性和关联性,确认各项关键信息逻辑相符,无矛盾情况。

2.合理性审核

(1)A公司把境外B公司作为法国和欧洲各个货物集散和售后服务中心,且在法国公司建立研发中心,让其在提高产品的技术性能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通过此情况可以看出,境外B公司有能力来偿还该笔贷款。

(2)通过调查,A公司此次汇出的资金规模与其经营规模相符,境外企业资金使用用途为流动资金补充,符合其经营范围。

(3)本次汇出金额未超过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中的尚可汇出金额。

案例6

A公司是一家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制造的企业,B公司是A公司在境外的母公司,B公司主要为A公司提供‌‌环境监测设备‌‌研发工作。‌‌近段时间,‌‌因B公司‌‌流动资金‌‌存在一定困难,研发工作难以开展,因此‌‌向‌‌A公司‌‌提出了借款申请。‌‌A公司同意向境外母公司借款。

2018年5月21日,A公司与B公司(母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EUR190866.63,借款期限自2018年5月22日到2018年8月30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8年5月21日,A公司前往当地外汇局办理对外债权登记手续,取得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放款业务登记凭证和对外债权协议。

2018年5月23日,A公司凭相关资料前往N银行办理境外放款汇出业务,申请放款金额EUR190866.63。N银行进行相应审核后,为A公司办理境外放款专户的开立,并根据放款协议办理放款资金汇出。

N银行按照‌‌展业总则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要求,‌‌对A公司该笔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

‌‌第一,严格业务流程操作

1.‌‌在审核客户准入方面

(1)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需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额度登记。案例中A公司已取得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放款业务登记凭证和对外债权协议,所以符合境外放款业务客户准入标准,N银行可以为其办理境外放款。

(2)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本项目系统),查询客户是否存在管控信息。经N银行确认,案例中A公司未被业务管控,可以为其办理境外放款业务。

2.在事前客户背景调查方面

根据展业原则,N银行对申请放款的企业进行了客户背景信息调查,调查结果显示,A公司在管理机构和银行无违规记录、不良记录、故意规避监管行为的记录、异常监测指标等;客户经营情况良好、母公司经营正常;外部评级、信用记录、财务指标、放款资金来源、交易意图及逻辑、涉外经营行为和外汇收支行为等均正常无可疑;客户不属于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方面的控制性客户。根据调查结果,N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该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

3.在事中业务审核方面

(1)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外汇局办理完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后,银行可根据企业申请和《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办理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开户后,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办理购汇入账及外汇资金划转业务。

(2)放款资金汇出

根据展业原则,N银行对本笔境外放款业务提交的单据进行了审核,具体包括:

a.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放款基本情况,境外放款额度登记情况等;

b.业务登记凭证(含对外债权协议);

c.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

d.放款协议(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银行应审核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材料之间的一致性。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完成国际收支申报手续,准确录入业务登记凭证编号。

4.在事后持续监控方面

(1)银行在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办理、业务持续监控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异常或可疑的情况,一方面应拓宽信息核实渠道,通过行业协会、境内外关联行、第三方机构等途径对企业的异常或可疑信息进一步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应及时将异常或可疑情况向上级行及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2)事后跟踪境外放款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汇出境外后,应要求客户提供境外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及对账单等材料,如发现资金使用用途和业务登记用途不一致的,应及时向上级行报告,由上级行将异常信息上报外汇局。

(3)银行办理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和留存业务资料,在资本项目系统银行端打印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业务档案留存5年备查。

第二,严格业务审核要点

1.银行在办理每笔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前,均应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存在管控信息,对存在管控信息的企业应拒绝办理业务,并提示企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2.银行为客户办理境外放款业务前应全面审核客户的基本情况、境外放款协议及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此笔境外放款额度控制信息表的相关信息,并做好客户全流程的情况跟踪,确保客户境外放款登记、开户、资金汇出、资金使用、放款资金汇回等环节与境外放款协议、境外放款额度控制信息表及业务经营情况相符。

案例7

A公司是一家新能源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公司。B公司注册地为香港,为A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B公司有一笔可转债即将到期,企业向当地银行申请借款用于归还该笔可转债。当地银行授信已完成审批,但放款仍需落实相关条件,无法实现及时放款用于归还该笔可转债,因此B公司存有资金调度的需求。

5月11日,A公司为满足B公司的境外资金需求,向其结算银行C银行咨询境外放款业务的各项要求。

5月14日,A公司到注册地所在外汇局备案。

5月18日,外汇管理局完成该笔境外放款的登记备案工作;同时,A公司按照境外放款账户的管理要求,持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到C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户。

5月23日,C银行在审核A公司提供的汇款申请书、业务登记凭证、放款协议、资金用途证明等材料后,为A公司购汇汇出该笔境外放款资金。

6月6日,B公司首笔还款汇至C银行境外放款专户并结汇。

C银行按照相关政策和展业规范的要求,对A公司该笔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了全面审核。

第一,严格审核业务背景真实性

1.客户准入

C银行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本项目系统),查询A公司是否存在管控信息。

2.事前客户背景调查

C银行对A公司进行了客户背景信息调查,调查结果显示,A公司在管理机构和银行无违规记录、不良记录、无故意规避监管行为的记录、异常监测指标等;客户经营状况良好,外部评级、信用记录、财务指标和外汇收支行为等均正常无可疑。根据调查结果,C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该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

3.股权关系审核

C银行收集整理境外借款主体B公司与境内放款主体A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通过工商查询、境外注册文件审核等手段,确保借款双方存在真实、直接的股权控制关系。

4.借款背景及资金用途审核

根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相关要求,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C银行审核了A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核实了本次放款金额未超过A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并通过银行对账单、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了解到A公司本次放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购汇。A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22.9亿元,净利润为2.5亿元,企业实力较为雄厚,放款资金与其经营盈利能力相符。同时C银行通过B公司的上市公司公告及该企业可转债借款合同等核验融资需求的真实性。

第二,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操作

1.境外放款专户开立

A公司已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额度登记,且不存在资本项目管控信息。C银行根据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外汇账户的基本材料、开户申请书、放款协议等材料,为A公司开立了开立境外放款专户,并对该账户监管使用。

2.汇款审核

根据展业原则,C银行对该笔放款业务单据进行了审核,具体包括:

(1)汇款申请书;

(2)业务登记凭证;

(3)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

(4)放款协议;

(5)A企业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A公司与B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7)B公司发放可转债的公告及借款合同。

C银行通过对相关单据的审核确定了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随后为A公司办理了境外放款资金汇出业务。

3.放款后资金用途监控

款项汇出后,C银行及时跟踪了解B公司该笔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境外放款登记备案的用途及要求。B公司于归还可转债后及时向C银行提供相关还款凭证及资金划转证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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