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外汇业务的核算 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制度包括哪些
外汇的种类
来源和用途: 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买卖交割期限: 即期外汇、远期外汇持有者: 官方外汇、私人外汇外汇形态: 现钞、现汇 类型描述作用贸易外汇出口赚取外汇,进口消耗外汇。由于商品而引起的外汇收支国家主要的外汇来源和外汇的主要用途非贸易外汇非贸易引起的外汇(如服务业、劳务、旅游、投资、等)日显重要即期外汇现汇;两日内办理交割钱货两清外汇交割是指一方付出本币,一方付出外币远期外汇期汇;先按商定汇率签订合同,约定某日交割外汇一般1-6个月,也可长达1年,根据交割日和签约日真实汇率的浮动,可能造成盈亏官方外汇财政部、中央银行、地方政府机关等持有的外汇稳定汇率、平衡收支、偿还债务;是国家储备的主要部分私人外汇一般是指个人持有的外汇在不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中,私人对外汇有支配权现钞各种外币钞票、铸币等现汇转账外汇;用于偿还国际间债务的外汇国际汇兑、国际间非现金结算 (2)汇率汇率的概念: 所谓的外汇汇率(Foreign Exchange Rate),是两国货币交换时的量的比例关系。
汇率标价方法: 我国采用直接标价法: 若干数量的本币表示一定数量的外币。100元的外币(美元、日元等)折算多少人民币。
汇率折算表单位: 人民币/100 外币报价时间:2014-1-12
美元现汇买入价美元USD603.9日元JPY5.7说明: 100元日元可兑换5.7元人民币,100元美元可兑换603.7元人民币。
汇率种类: 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中间汇率(卖出和卖出价格的平均值)、现钞汇率
现钞汇率:外国现钞不能在本国流通,只能将其换成本币后使用。由于存在风险,汇率稍低于外汇汇率,卖出现钞(外币)时的汇率,则等于外汇汇率。钞票买价 < 汇买价 < 中间价 < 汇卖价 = 钞卖价 2、外汇业务的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是指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收复结算的业务。主要业务包括: 外币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 外汇兑换 外汇同业拆借 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贸易和非贸易的结算 外汇担保业务 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3、外汇业务会计核算特点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复试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又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原则,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进行金额相等方向相反记录的一种记账方法。记账方法采用外汇分账制 按业务发生的原币种货币记账,不折成本币入账人民币与外币分账记录专设外汇买卖科目: 出口结汇、进口售汇、套汇业务年终结算时编制汇总的人民币报表。 记账基础采用全责发生制 全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只要债权债务一经产生,不管有无实际的资金收付行为都要记账。 全责发生制对于本期内实际发生,应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受到和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实际发生,不应属于本期的实际收入和费用,即,使用款已收到和付出,都不作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例如: 一笔三年的顶起存款,总利息为1500元,这笔利息应在到期后支付,但应属于三个年度,需均衡分摊。 商业银行应在第一、第二年终都应对当年承担的利息费用列做损失,进行账务处理,这才能精确计算每年的损益。 第二节、外汇买卖的核算 1、外汇买卖科目的使用当一个向银行的业务涉及到两种及以上的货币时,都必须使用外汇买卖科目核算。外汇买卖客户是外汇分账制的一个特定的科目,他在不同的外汇科目中起到平衡和桥梁的作用。如:出口结汇、进口售汇、套汇业务的核算,外汇银行均可通过外汇买卖科目核算。 外汇买卖科目是共同类会计科目,买入外币时外币金额应贷记此科目,人民币金额应借记此科目。
2、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 (1)买入外汇的会计核算(进货) 结汇:单位或个人持有外币,银行买入这部分外币,同时付给相应的人民币。人民币外汇买卖应以中间价确认,而支付给客户的资金应以钞买价折算(钞买价低于中间价),差额部分为银行柜台的收益。 例如:我有100元美元,中间价是 10 ,钞买价 9,则记账为: 银行收到100元美元,支付客户900元人民币,银行收入差额100元人民币。 (2)卖出外汇的会计核算(卖货) 卖出外汇包括本币兑外币业务和售汇。售汇: 商业银行收入人民币,支付等额外币。(低买高卖)例如:我想买100元美元,中间价是 10 ,钞卖价 11 ,则记账为: 银行-100元美元,客户-1100元人民币,银行库存现金+1000元人民币,银行收入+100元人民币。 (以中间价记账,买入价给客户)
(3)套汇业务的会计核算(换购)同种货币之间套汇(包含买入和卖出两种行为)
钞买汇卖:是银行从客户手中购买(美元)现钞,并卖给客户外币(美元)现汇。汇卖钞买:银行从客户手中买进(美元)外汇现汇,卖给客户外币(美元)现钞。两种货币见的套汇
银行从客户手中买入价买入一种外汇(美元),按卖出价卖出另一种外汇(英镑)。 假设1元英镑等于100元人民币,如果银行卖给客户1英镑则:
对于银行来说是将英镑以高汇率卖出(120),收取客户120元人名币银行再以100元人民币买入1元英镑,此时银行英镑金额不变,多盈利20元人民币做为利益客户以自己的美元存款购买英镑(假设1英镑卖出价120,中间价110;美元中间价11,汇买价10)
1英镑*120/10=12美元
客户美元账户扣款12美元,等价等价于:客户向银行付款120元人民币。银行给客户1英镑。银行用100元人名币再此购买1英镑,20元算作银行收入。将外币看做商品,本币看做货币,银行总是以较低的购买价格(买入汇率)购买商品(外币),并高价(卖出汇率)出售给客户,赚取差价。
3、外汇买卖凭证及分账户 外汇买卖分账户 外汇买卖分账户,以各分账货币立账,人民币不设外汇买卖分账户。空头:卖出外币多余买入外币(相对于外币增减,增加为多头,减少为空头)多头:买入外币多余卖出外币 4、经办行与上级行平仓 经办行的外币持有量应在日终时保持不变,多卖,少买 当经办行某种货币结汇大于售汇,经办行应向上级卖出此等货币(商品)。当经办行某种货币结汇小于售汇,经办行应向上级买入此等外币(商品)。 第三节、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 1、外汇存款的种类 定义:外汇存款是商业银行以信用吸收的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暂时闲置或结余的,并能自由匀换,且日后可随时或约定期限可以提取的资金。种类: 按照管理特点可分为:甲种外汇存款、乙种外汇存款、丙种外汇存款。按存款对象可分为:个人存款(乙种和丙种存款)、单位存款(甲种和外债专户存款)按照货币: 港币、美元、日元、英镑、欧元存款期限: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支取方式的不同:活期存款分为支票存款和存折户存款。存入资金形态:现汇存款、现钞存款 个人存款单位存款期限种类定期、活期起存金额定期:不低于人民币500元的等值外汇;活期:不低于10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定期不低于5k的等额外汇流通均可在国内外转入转出套汇若以外币现钞存入,或不同于开户是时的币种存入,需要套汇操作定期期限1、3、6、12、24个月等7天;1、3、6、12、24个月等提前支取一般不允许提前支取开户个人申请必须开立汇存款账户外汇管理乙种、丙种存款甲种、外债专户存款利息计算财政性存款不计息以外其他存款都要计息,按不同币种活期存款利息计算,采用积数计息法计息 第四节、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 定义:外汇贷款是商业银行办理的以外币为计量单位的放款。风险:违约风险、汇率风险(因风险较多,故多为短期)利息:贷那种币种换那种币种,原币计息利率:浮动利率为主,共有1、3、6月浮动利息。(说明:以6个月浮动利息为例,是指贷款6个月之内利息不变,之后以浮动利率记收利息)发放:用款时发放(一般贷款提前发放,会生成贷款人的存款)使用:直接对外支付(一般贷款生成存款之后,由贷款单位支付使用)派生存款: 无期限: 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计息公式: 利息=贷款本金* 利率 * 期限还款方式:息转本(下次计息贷款本金会加上利息)、按期支付利息(每次计息的本金相同) 第五节、国际贸易业务的核算###信用证: 定义:信用证简称L/C,由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要求的单据付款或作为付款承诺的书面保证文件。也就是说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凭证。其特点由: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做保证的凭证。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在单证相符的条款下,开证行不管进口商是否能付款给银行,他都必须付款给收益人(出口商)或被指定的银行,这是银行信用的体现。 银行承诺付款,出口商可放心出口商品
(2)只对单证负责,不对商品负责。开证行只对信用证负责。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事单据,而非货物。满足规定付款条件则付款,不论贸易合同上其他规定是否被履行。我只负责给钱,不管你们的商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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