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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违规处罚案例汇总 外汇违规处罚案例汇总

2023-07-21 04:42:33 互联网 未知 外汇

外汇违规处罚案例汇总

1、外汇违规处分案例汇总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案赵磊【案情简介】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 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 公司在年月日和年月日, 与中大实业澳门离岸 商业效劳签订了两份合同, 进口圣东尼电子提花针织专用机总计台, 货款价值总计 欧元.合同约定:预付货款欧元,剩余货款 欧元以电汇方式延期分次付款.两份合同项下 的货物分别于年月日、月日报关进口, 年月日该企业按合同约定第二次付款时, 仍未按规 定办理延期付汇外债登记.【定性处理】根据?国家外汇治理局综合司关于违反延期付汇外债治理规定问题定性处理的通知? 汇综 发号文件精神,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治理局关于增强进口延期付汇、远 期付汇治理

2、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号第三条之规定,属违反延期付汇外债治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治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了行政处分.【定性疑问】虽该案件按上述进行了定性处理, 但从案情来看, 该案件的定性依据应为: 国家外汇治理局 发布的?国家外汇治理局关于完善外债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号第一条“境内机构自年月日起新签约的进口合同 ,其未付汇金额在等值万美元 含以上,且约定或实际付款 期限在天 含以上的延期付款 ,进口企业应在进口报关后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国家外汇治理 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款外债登记,的规定定性,且非常清楚.但?国 家外汇治理局综合司关于违反延期付汇外债

3、治理规定问题定性处理的通知?汇综发号文件精神, 定性依据为 ?国家外汇治理局关于增强进口延期付汇、 远期付汇治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汇发号第三条“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万美元以上含万且预 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天 含天 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天内, 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 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 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 续的规定定性.疑问: 两个定性依据的落角点不同, 前者是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外债登记, 后者是未按规 定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该案例中,企业实际付款期限在天含以上,国家外汇治理局发布的汇发 号文又后于汇发 号文,该企业定性依据应为是汇

4、发号文件的第一条的规定,怎么能按汇发 号文件的第三条之规定定性呢?【案件启示】.银行代位履职意识淡薄.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对外付汇业务时,外汇指定银行有义务向企 业宣传外汇治理的政策法规,增强企业合规经营的意识.年月日,企业第一次对外付汇时, 外汇指定银行没有告知企业要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企业应增强学习外汇政策.本案例中,企业自身从主观上并不愿意违反外汇政策,由于其对相关的外汇治理政策也不了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违规.该案例给现行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治理政策环境下很大启示,假设企业只考虑预收货款尽快办理结汇进行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而不掌握货物进出口报关后日内需对预收货款及时办理注

5、销登记的政 策,企业将容易违反外债治理的规定.在外债治理上较为被动.外汇局在外债治理上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如果企业不按规定办理 外债登记或核准,经办银行也未能履行代位监管责任,外汇局将很难发现违规借用外债的情况.外汇政策宣传有待增强.外汇局和银行应通过宣传媒体、印发宣传手册、业务培训等各种 方式,不断地宣传外汇治理政策,提升外汇治理的透明度.银行违规为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案赵磊利益与责任,是外汇指定银行必须兼顾的两个从业守那么, 如果以放弃责任为代价片面追求利 润,必然得不偿失.如何完善外汇指定一行代位监管机制, 是当前外汇局和银行共同面临的 共同课题.【案情简介】年外汇检查处根据资本工程处移交的

6、案件线索,经检查发现,银行在年月日、日为公司办理亿港币、亿港币,合计亿港币资本金结汇业务时,未审核企业提供的有效结汇资金用途书面支付命令,也未按规定在个工作日内将结汇人民币资金支付给收款人,而是将上述笔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合计亿元于结汇当日划入公司的人民币账户,并于年月日为其转存通知存款.至检查日当天,其中的亿元人民币仍留存在该公司通知存款账户中.【定性处分】银行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行为违反了?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治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外汇治理局关于改良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工程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 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国家外汇治理局关于完善外债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的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治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该行上述行为已构成未根据国家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治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对其做出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元人民币,并处人民币万元的罚款的处分决定.【案件点评】本案中,银行在明知其行为违反外汇局有关资本金结汇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拉住大客户,不惜铤而走险,最终得到了应有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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