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窥境内个人外汇保险费对外支付的风险与防范
原标题:【法务管窥】境内个人外汇保险费对外支付的风险与防范
境内个人外汇保险费对外支付是指境内个人通过银行向境外支付保险费的行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大幅提高,民众不断增强对健康的风险认知,并通过人寿保险、疾病保险等进行风险管理。在对比境外保险公司和境内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产品后,有客户选择在境外投保。虽然境内个人外汇保险费对外支付的金额整体不大,客户一般在规定的便利化额度内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银行处理相关业务时风险防控的敏感性不足,将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
案例回顾
某日客户申请办理购汇3万美元,并要求将购汇款支付到香港某银行的同名账户,购汇理由为“旅游”。本行审核客户身份证件后,向客户核实交易目的,客户回复是在香港购买了保险,将款项付到香港的账户后,保险公司可直接扣收保险费。银行经进一步沟通,确认客户在香港购买的是分红返还型人寿保险。当银行说明该类业务无法办理时,客户情绪激动,提出年度总额内的购汇业务,应该凭本人身份证件即可办理,银行耐心解释了该项业务属于资本项目对外投资,银行负有审核业务真实性和一致性的职责,最终客户撤销了该笔交易。
案例剖析
此案例中,需关注两个政策风险点。
一、便利化额度内的业务是否不需审核材料
虽然个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但银行处理各类业务的前提是“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在充分判断交易合理性前提下,便利化额度内的业务可不要求客户另外提供材料,但交易性质不明或业务存疑时,据此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仍是银行的首要职责。
展开全文二、境内个人外汇业务保险费支付的审核实务
境内个人并非禁止对外支付保险费,但银行需在业务处理时向客户了解保险的具体种类。在业务实务中,主要核实保险后续是否发生红利、年金或返还等权益项下收入,若产生相关收入,则属于目前境内个人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投资业务。若保险费属于境外旅游时购买的人身意外险和疾病保险等,该类承保自旅游归来结束,这是经常项目项下的保险费支付,银行可以正常受理。
案例启示及风险防控建议
随着境内个人对外交往的不断增加,各类外汇需求也会层出不穷,银行一方面要分析客户合理需求,提供完善服务。另一方面也要结合监管规定和风险要求,认真剖析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1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合规经营理念
银行应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解读等方式,有效加深个人外汇业务经办人员对外汇政策的理解,强化对外汇政策严肃性的认同。同时,建立业务人员、主管人员等重要岗位的追责机制,提升合规经营理念。
2
完善内控制度,细化操作规范
银行应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及风险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事前管控,明确业务要点,对待保险费的对外支付不能“一刀切”,将客户合理的付汇需求拒之门外。对个人外汇业务制定操作规范,核实交易目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细化具体的业务类型及审核材料,有效完善跨境汇款的风险防范机制。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案例中客户认为在便利化额度内的款项可以任意使用,而且购汇资金来源正当,银行应当受理,而不了解境内个人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时,会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限制便利化额度的使用,并可能面临罚款。银行应加大对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多维度向社会公众宣介、推广外汇管理政策,提高公众对外汇政策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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