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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 深圳进出口企业已经在外汇管理局办理名录登记,这个名录登记和进口购汇及出口核销是不是同一件事?

2023-03-11 08:44:02 互联网 未知 外汇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主体管理
项目名

管理内容
管理原则
注意事项
名录登记
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的材料,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
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1.属地管理原则,即企业受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监管,应当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相关业务(下
同)。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名录登记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应当符合行政许可相关规定。
2.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
支业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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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名录,并设置辅导期标识。完成名录登记后,外汇局为企业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
3.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信息。
3.已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需要从事对外贸易的,应凭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到所在地外汇局完成名录登记手续。
4.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名录登记比照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办理。
5.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
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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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汇局长期留存《确认书》, 留存《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名录变

1.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
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监测系统变更企
业的名录登记信息。
3.企业因注册地址变更导致所属外汇局发生变化的,
1.属地管理原则。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监测系统中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变更操作权限在外汇局各分局。中心支局、支局辖内企业需变更所属外汇局代码的,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分局,再由分局通过监测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2.因机构撤并或增加等原因导致需大批量变更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的,分局可上报国家外汇
管理局(简称总局),由总局统一后台处理。
3.外汇局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深圳进出口企业已经在外汇管理局办理名录登记,这个名录登记和进口购汇及出口核销是不是同一件事?

名录登记的目的在于使得外管局对具有国际收支行为的企业有备案,这样企业在发生进出口行为并开展了收付汇后,都不需要再专门向外管局进行备案。否则每笔付汇都必须要去备案,非常麻烦。
而进口付汇和出口核销则是与之相关的操作而已,自然不同。

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怎么填啊?

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的填法:
备案表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左上角的号码;
业务编号:企业的出口合同号之类或出口业务的顺序编码;
外汇局批件号:应该是原来存在核销时出口核销的批次号,现在已经取消核销。
拓展资料:
外汇局即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国家外汇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并设有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在各地区城市共设立36个分局(其中2个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有:
(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
(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等。
(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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