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如何变更企业名称?
如何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根据经验,去外管局办事最好能带上公章,并将公司与外贸业务相关的证件原件随身带上,避免出现来回跑的情况。(当然要视公司的内部管理要求来带相关证件,灵活掌握),关于你的问题,如下是一些流程和要求: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
境内机构初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持以下材料,到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进行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流程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7. 口岸操作员卡和法人卡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如何变更企业名称?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 境内投资者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合资合作方式发生变更,或者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股权比例变更及发生其他资本变更,或者通过上市、收购、参股、换股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境内投资者应在变更发生后60天内,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1.书面申请; 2.《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登记变更事项后将变更页复印,原件返还); 3.投资主管部门对变更事项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 4.相关变更事项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其中:境内投资者使用其境外投资利润对其相关境外机构增资或在境外进行再投资的,应提交利润分配决议、增资或再投资的相关协议。 注:3.4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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