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期货品种设计理念的认识及思考
原标题:对我国期货品种设计理念的认识及思考 来源:期货日报
随着期货品种的日益丰富,覆盖的领域更加广泛,期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发强大,期货的经济温度计功能越发明显,但期货合约的设计理念与新时代的要求仍需进一步契合。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谈谈对期货品种设计理念的一些思考。
A当前形势概述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表为传统期货品种黄大豆1号的合约展示
上表揭示了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也是主要要素),包含如下方面:
一、交易品种。即该合约所代表的对象,如表中的“黄大豆1号”。
二、交易单位。即每种期货合约规定了的、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单位,如表中“10吨/手”。
三、交割等级。对于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就是由交易所为买卖双方约定的交易对象对应的现货的质量等级,如表中“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F/DCE A001-2018)”。随着流通中标的商品种类所对应主流对象的变化,交割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四、交易时间。即允许期货合约在场内发生交易的时间,如表中“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五、报价单位。即交易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如表中“元(人民币)/吨”。
六、交割地点。即交易所为期货合约发生交割时指定的地理位置,也是投资者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如表中“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
七、合约月份。即由交易所规定的、允许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期货品种月份,如表中“1,3,5,7,9,11月”。合约月份的确定对特定期货品种的定价非常重要,如农产品期货价格经常表现出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合约月份有时也会根据产业需要而发生变化,如芝加哥玉米期货历史上就曾经挂牌过1月和11月合约。
八、最小变动价位。即期货交易所允许买卖双方报价的最小变动幅度,报价变动必须是其整数倍,如表中“1元/吨”。
九、涨跌停板幅度。即期货交易报价和成交所允许的价格范围,如表中“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涨跌停板幅度既可以是比例值,也可以是绝对值,如20美分。
十、最后交易日。即期货合约买卖截止日,它与合约月份一起,构成了期货合约定价的时间基础,如表中“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十一、最后交割日。即用目标商品实物完成与现金交换的规定日期,如表中“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十二、最低交易保证金。即交易所收取会员的最低交易保证金规定,如表中“合约价值的5%”,它可以是比例值,也可以是绝对值,由交易所视情况决定。要注意的是,这个是交易所收会员的,是为了防范会员履约风险用的,比会员收投资者的要低,不可混淆。
十三、交割方式。商品期货多数会选择实物交割,金融类期货视情况而定,上表中是“实物交割”。
十四、交易代码。即在交易系统流转的、代表该品种的一种代码性标志,如表中“A”,交易代码也是标准化的形式之一。
十五、上市交易所。即在哪个交易所上市交易,如表中“大连商品交易所”,说明该品种在该交易所上市,由其进行撮合、结算等。
上述15个主要要素,又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交易性条款,是为期货交易服务的,包括上市交易所、交易代码、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涨跌停板幅度、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报价单位、交易时间和交易单位,共11项;另一类是辅助性条款,是为更好服务于现货本身服务的,包括交易品种、交割等级、交割地点和交割方式,共4项。当然,这里的交易性和辅助性只是为了划分方便,不具有绝对区分的意思。一项交易要素完全可以辅助现货产业本身,如最小变动价位实际上就要考虑现货报价的变动情况。同样,辅助性要素如合约对交割地点的指定、对交割等级的指定等,也会对价格构成较大影响。
综合来看,无论是辅助性条款,还是交易性条款,都是围绕一个合约要素展开,那就是交易品种的选择,这是品种设计的基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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