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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规范互联网黄金业务资质:互联网机构只能代销不能提供账户服务 黄金期货资质要求标准是什么意思呀

2023-07-20 21:59:22 互联网 未知 黄金

央行规范互联网黄金业务资质:互联网机构只能代销不能提供账户服务

5月9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意见的函,以及《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于互联网黄金业务资质做出明确规定。

意见稿第二条给出了黄金产品的界定,主要指非实物黄金投资和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资管产品和衍生品投资。在这个意义上,除了金店的金条和金饰买卖外,黄金交易所的现货黄金、期货黄金、黄金T+D产品、银行的纸黄金、基金公司的黄金ETF、以及互联网平台的各类线上黄金理财产品,都属于意见稿界定的黄金产品。

而黄金账户作为黄金产品的簿记系统,在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对于互联网黄金业务,意见稿给出的定义是指金融机构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和移动终端以及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的黄金产品的活动。

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同时,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应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负责。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

意见稿还明确,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由产品开发的金融机构一级法人主体向央行总行备案,包括合作产品的具体描述与委托代理销售黄金产品的互联网机构资质、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评估报告等。

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

不过,有专家指出,央行在文件中所指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并非禁止开展业务,而是要求黄金账户开户权限、管理权限回归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代销,“不用大惊小怪,还是要回归到黄金产品的本质”。回归本质后,互联网平台仍可以做代销,但不同的是,各类产品开发需要在央行总行备案,且产品多样性也将被压缩。“平台等于变成了信息中介,或者说是承担一些导流的作用,理财功能必然要被削弱。”

(肖梦涵 整理)

【参考资料】

1、零壹财经:“央行对互联网黄金业务出手!互联网机构只能代销不能提供账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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