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国际期货交易所上市条件
关连交易
关乎涉及在香港上市公司的关连交易的一般规管及合规制度
一般而言,关连交易指关连人士与各公司(包括在香港交易所联合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香港交易所)之间的进行的交易;集团和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而该等交易或会给关连人士带来益处。有关交易可以是一次性的交易或持续性的交易,包括资本性质及收益性质的交易。
涉及在香港上市公司的关连交易主要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规定规管。
香港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条文的目的是维护股东及一般投资公众的利益免受利用所拥有身份控制或影响不同公司进行关连交易的人士的损害。
一般而言,关连人士指的是能够控制集团或可能从与集团的交易中获益的任何人士或对该集团或人士施加重大影响的人士。关连人士包括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包括董事)及主要股东,以及与其紧密联系的任何人士,一般包括上市公司的所有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如实质上由上述高级行政人员及/或主要股东(及/或其联系人)持有)。
在其他情况下,香港交易所可能也会将其他人士视为关连人士。
根据关连交易的性质及规模,上市公司须在公告及年报中进行披露,且有时候需要获得其股东批准。在相关关连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的人士不可就批准该交易的相关股东决议案进行投票。在关乎持续关连交易方面,其可能亦须接受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的年度检讨。
一些具体的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或创业板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该等豁免适用于对有关集团来说不算重大的关连交易,又或出现关连人士滥用职权风险较低的特定情况。有一些豁免条文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关联交易或持续关联交易遵守香港上市规则或创业板上市规则中的规定。不过,交易所有权指定某项豁免不适用于某项特定交易。
而且,如有连串关连交易全部都在同一个12个月期内完成,又或相关交易彼此有关连,交易所会将该等交易合并计算,并视作一项交易处理。
香港上市规则企业管治规管及合规制度香港规管及合规制度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现行法规及企业管治香港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的规定及程序《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关联交易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指引规管及合规培训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