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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问题涉税处理大全! 成为期货居间人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2023-07-20 17:47:1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干货~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问题涉税处理大全!

今天曼曼分享一个高大上的名词——居间费

居间费即陌生又专业的名词,其实说的白话一点,居间费是指中介费、好处费、佣金。还记得“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的广告词么?大体上也是这个意思!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如何税务处理(主要以“居间费”视角来解析)!

目录导读

一、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基本知识

二、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税务处理

一、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基本知识

什么是居间费?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居间人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曼曼提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曼曼提问】

口头约定可以属于居间行为么?

【曼曼提示】

NO!

口头约定肯定是无效的,必须是有因果关系且因果关系成立的合同书才能取的相应的居间费。口头约定的多数一般是回扣,属于见光死,基本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定要在甲乙双方合法收益的前提下才能有效的取得居间人的居间费。

居间人可以是个人么?

当然可以!

居间人是可以由个人担任的。只要个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就可以作为居间人。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居间合同。

【曼曼提问】

向本单位的员工支付居间费可以税前扣除么?

居间费既然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的劳务报酬,那么接受居间费的只能是中间人,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因此,中间人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公司支付给员工的所谓居间费,实际属于工资薪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为员工申报个税,“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无需取得居间费发票入账。

居间人是公司的话,必须要有相关中介资质么?

NO!

如果是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居间业务)的公司,是需要有相关资质的!

如果是从事其他业务的法人或者个人,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其行为如果不违反发了强制性规定,也是可以收取居间费!

居间费超过3%违法么?

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可以拒绝。您可以通过查询当地居间业内的价位是多少,如果超标,您可以拒绝或者与之协商。

二、居间费、中介费、佣金返点税务处理

个人居间收入税务处理

个人居间收入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1、增值税税目:居间服务,属于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税率:自然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征收率3%

3、增值税税收优惠:自然人去税务大厅开具居间费普通发票是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4、附加税:增值税为零,附加税为零!

二、个人所得税

1、如果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或办理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申请代开发票,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申请代开的基本上是按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由税务局征收。曼曼咨询了青岛税务局,经营所得个税核定税率0.5%哦!

2、如果个人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的,税务局在代开发票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会在备注栏注明要求支付方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实际支付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由个人收取款项后去自行缴纳。

支付方未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处应扣未扣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曼曼提醒】

1、个人取得居间费的个人所得税,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并入综合所得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2、很明显!是否办理临时登记,是否为个体户,个独,很关键!税负有着质的飞越!

一种是按照个人劳动报酬,需预缴纳20%-40%的个人所得税,一种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需缴纳综合税率为0.5%的个人所得税,您会选择哪种呢?

三、印花税

在居间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公司居间收入税务处理

公司居间收入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1、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免!开具专票征收率3%。2、一般纳税人: 属于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 适用6%税率3、附加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12%、10%、6%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居间收入并入企业当年度利润表,如盈利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利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比如小微、高新等优惠!

支付方收到居间费发票,是否可以做税前抵扣呢?

政策依据:

1、一般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财税【2009】29号)

2、保险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准予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

3、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国税发〔2009〕31号)

4、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曼曼提问】

支付途径:现金还是银行转账,都可以税前扣除么?

【曼曼回答】

NO!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换句话说:支付企业居间费,必需银行转账。支付个人居间费,不一定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也可以。支付给个人的佣金,现金支付无法取得银行付款凭据,可以通过发票、居间费合同(协议)、收据等进行税前扣除。

【曼曼总结】

智慧的老板“节税”,聪明的老板“避税”,愚蠢的老板“偷税”。

不懂财务的老板:

不是在“交税”的路上,就是在“交罚款”的路上。

无论是老板或个人,尽管非财务人员,都必须具有税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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